上一篇文章说到一脉单传的子女在家谱中的记录方式,这一次我们来谈谈多子女该如何记录。
多子正确记载
多子,顾名思义,就是两个以上的儿子或者女儿。这里记载情况与单传一样,也是分两种情况。
第一种情形:如果族谱中介绍多子的时候,前面带有其父母名字的,这里就不能用“之”这个字了,因为“之子”在族谱中只表明为单传的独子或者独女。显然在多子的情况是不能用“之”字的。当然也有修谱的时候用“大子、二子、三子、四子”等等。这种情况也不能算错。正确的记载应该是:老大为“长子”,老二为“次子”,老三为“三子”,后面依次类推。
试想,如果同前面所说的大子、二子这样的记载,阅读起来不仅坳口,也不符合行文规范。多子情形如果用“一子、二子、三子”等等,就更加不符合行文规范。所以,族谱上把老大统一称为“长子”,老二统一称为“次子”,如果有老三老四,就称“三子、四子”。其娶妻后,相对的就是“长媳、次媳、三媳”。
当然啦,如果介绍其本人的前面没有带有父名的情况,则可以省去“长、次、三、四、五”等记载。
第二种情形:名册栏的正确记载。小编发现很多族谱上在父亲或者母亲名下记录其生子生女情况,用的频率最多的是:一子、二子、三子、四子;一女、二女、三女等等这个记载方法。这种说法是错误的,错误的,错误的。
为什么说是错误的呢?这与前面讲的“长子、次子、三子、四子”相冲突。如果修谱的时候前面已经用了“长子、次子、三子、四子”,在后面的名册栏用“一子、二子、三子、四子”,是不是容易引起理解上的混乱?比如,某人本来育了三个儿子。在其父或者其母名下用“三子”来记载,这个“三子”是指第三个儿子还是一共有三个儿子?这个三子理解上就容易出现歧义。
那么,什么才是在名册栏避免容易产生歧义的记载方法呢?不妨把量词倒过来,放在后面。举个例子:
比如某人生育了三个儿子,就用:子三。再在后面接着标注其三子儿子的顺序。这样记载就会让读者明白,一共有儿子三个。而不会产生三子可能是指三个儿子,也可能是仅指第三个儿子这样的歧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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